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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四十四章:他日再相逢,清风撼天地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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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她要更加努力。

城楼之上,陆斩远远地看着那袭红裙消散在雾中,像是入水的胭脂逐渐溶于水墨。

十里长亭风声猎猎,红绫远去,孤影隐于长风。

他日再相逢,清风动天地—

或许这便是姜凝霜心中所期盼的景象,也是他期盼的景象。

人生在世,总之要有些目标,才会更有动力的走下去。

普通人如是,修者亦如是。

“走吧。”

陆斩转身离开,黑衣在风中飘荡,身畔还跟着位穿绿衫的女孩儿,青衣黑衣在风中纠缠,如同墨染清荷。

女孩儿嗑着瓜子,将瓜子壳小心翼翼放进荷包里,绿罗裙飘逸如蝶,呆头呆脑的模样还保持着鸟儿习惯,甚是明媚。

两人均未撑伞,雨丝如同细雾笼罩周围,竟像是被狼毫挥墨泼出来的画中仙。

“去哪儿?”云雀大王嗑着瓜子,好奇地在街上张望。

下雨时街上的人并不多,但花花绿绿的纸伞撑起来倒有几分写意,小雀儿鲜少以人形逛街,此时心情惬意。

陆斩驻足在春间楼外,里面传来热热闹闹的声音,他撩袍进去:“今日休沐,回家也无事,带你听书去。”

这两日他始终跟姜凝霜在一起,两人在金陵游山玩水,累了便相拥亲吻,如今她走了,倒是有几分寂寥。

人寂寥的时候就想去凑凑热闹,他想去凑元空的热闹,可元空带着元济尸身回了禅意门安葬,他只得选择听说书。

小妖精跟着走进去,那张瓜子脸纯粹如画,乌黑的圆眸好奇地看着周围,待她坐在前方太师椅上时,瞧着许多人只能在她身后坐着,心底不由喜不自胜。

小妖精的喜怒哀乐总是简单的。

台上的说书先生正滔滔不绝,唾沫横飞道:“两日前,西域乌托部落朝京进贡,带了高手想与我大周高手切磋,乌托部落有备而来,连挫我大周三名修者。”

“恰在此时,楚大小姐以血养心剑,悟出太虚剑意,强势破入玄妙境中期,一剑扫杀十余人。”

“乌托部落无一人能敌,大小姐同级之中拔剑便无敌,剑气吞山河万里,志上九霄揽月。”

“若说这大周女子,除了高坐莲花台的当今长公主,最为惊才绝艳的便是咱们大小姐,当真是太虚剑意天下无敌。”

陆斩正捧着茶盏饮茶,听到这话倒有些愕然,半晌后又一笑。

早先楚晚棠是为了进镇元仙人秘境,刻意将修为压制在褪凡境巅峰,自秘境出来后便破入玄妙境初期。

他临行前赠予了对方一枚人参果,按照对方的造化跟实力,破入玄妙境中期不是难事。

陆斩惊讶的是她的速度。

自金陵回去不过一月未到,她竟然直冲玄妙境中期,这等修炼速度不愧是被誉为年轻一代第一的楚仙子。

他识海里的元神都转的冒烟了,修炼速度也只能紧赶慢赶的追到褪凡境巅峰,短时间内很难超越对方。

陆斩思量,或许她的实力早比传闻中要强,早先传闻她刻意压制修为,那时大家都觉得她就算不压制,也只是玄妙境初期,可现在看未必如此。

也许那个时候,她的神识感悟已经接触到玄妙境中期的门槛,只是差一些机缘。

如今机缘到了,自然长驱直入。

能被称作天才的少女,必然比常人想象中更加天才,否则在人才辈出的大周,又如何被称为天才?

这令陆斩有了股危机感,虽然他修炼速度已经很快,初见楚晚棠时他不过洗髓中期的弱鸡,如今也已经褪凡巅峰,但他还是觉得慢了些。

周围传来鼓掌跟吹嘘的声音。

“楚仙子真是我们金陵的骄傲!”

“金陵钟灵毓秀之地,连楚仙子都生于金陵,可见我们此地人杰地灵,将来大家都会大有作为!”

“这消息不过是区区两日,说书先生居然便知道了,你到底是说书的还是百事通?”

“这消息快赶上江湖月报了吧?”

“要说金陵确实人才辈出,镇妖师陆斩不也是位狠人?虽然境界没有楚小姐高,可人家实力强,能越级揍人啊!”

陆斩:“……”

怎么聊起楚晚棠还能牵出他?陆斩苦笑,如今金陵关于他的传言沸沸扬扬,到处都是他的传说。

如果这个时代也有选秀,他或许不用练习两年半就能直接出道。

小雀儿好奇地看了眼陆斩,似乎是在瞧着他到底哪里狠,半晌才道:“没瞧出你哪里狠。”

“我不狠。”陆斩喝着茶,低声道:“莪只是个粗人罢了。”

说书先生还在继续,将乌托部落在京的事情添油加醋说得分外精彩。

这种小部落臣服大周许多年,可被人压着一头总是不舒服,既然没本事反抗,能给大周添点堵也是好的。

所以每年这些部族朝贡时,总会换着花样儿整点事情,主打的就是添堵,比如这次所谓的高手切磋,输了无所谓,赢了就血赚。

百姓们对这种家国大事很是关心,虽然他们未必能参与其中。

可对于普通人而言,听到他人的英雄逸事,也能燃起自己的热血气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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