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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83章 主犯家属(1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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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管是三教九流,还是以前犯过罪,都一样可以放进来。

因为县衙的案子大多数是以震慑维安为目的的,当地官吏巴不得百姓来看,好有个震慑作用。

判得好的话还会增加官声,不让人看反而会让人觉得这里头有什么事情,还会有损官声。

至于一些民间纠纷的案子,其实根本就不会闹上县衙,这也是现代与古代的一个基本区别。

能调解的事情在亭长、里长、乡长及当地有名望的士绅那里就已经调解完了。

要是在同一宗族里那更简单了,宗族内部一并解决,连亭长都用不上。

若是某一件事情非要闹上衙门公堂,那可就不是一句撤诉就可以了结的。

古代原告、被告只是一个自称,并没有律法地位。

所谓原告,在县令看来是苦主。

被告则是罪犯。

若是一案审下来,没足够的证据定被告一个罪名,那么这就是诬告!

上了衙门,原告与被告至少要有一方是要受点罪的,最少也得当场打板子。

地方上的这种方式虽然可以减少衙门的工作量,但因为一些官僚及贪腐的原因,常常也会出现吃完原告吃被告的情况。

毕竟封建社会真的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。

刚刚司马义对着刘永铭冷嘲热讽了几句,将刘永铭比喻成阿猫阿狗,但刘永铭却是没有因此而生气。

他笑着对司马义问道:“旁听之人可以坐在官案后面的大位上吗?”

司马义笑了笑,向着两边的衙役说道:“来人呀,给二位王爷看坐。”

刑部正堂里的衙役手上是没有水火棍的。

因为刑部主要的职能是审核地方报上来的案子,而不是审理案子,更不用打罚人犯。

所以两名在边上站着的衙役马上走到一边,移来了两张椅子。

刑部的大堂里一般是不审案子的,除非是大案要案。它更多的作用是用来开会的。

所以大堂边上放着许多椅子、凳子,甚至连马扎都有,随便搬来张椅子过来并不在话下。

但那些衙役看出了刘永铭与三皇子现在有些不对付,所以没敢把椅子放在一起。

他们看了看司马义,在司马义的暗示下,将那两张椅子摆放在了官案的两边。

椅子自是是对着大堂中间的。

三皇子心里虽然对刘永铭有些生气,但脸上却是没有表现出来。

他问道:“六弟,我坐在左首位,你应该不会又有什么意见吧?”

刘永铭哈哈笑道:“当然没意见了,你就算是翘起一只腿,趴在椅子上撤尿我也管不了你,反正你这椅子也是给阿猫阿狗坐的嘛。”

刘永铭说着走到右边,在椅子上就坐了下来。

三皇子笑了一声,说道:“六弟的嘴还是这般不饶人呀,什么都得争回来。也不管会不会把自己给骂进去。”

三皇子一边说一边走到左边那张椅子上坐了下来。

而同时,司马义也走到了官案的后面。

他抖了抖身上的绯红的四品官袍,看着左右两边的两位王爷,看着他们坐好了位置以后,这才敢坐下来。

尊卑有序,这是礼数。

只是司马义并没有马上开始审案子,而是端着官腔问道:“可有提刑在场?”

坐在一边桌后的官员应道:“下官在。”

“可有书令史在场?”

“下官在!”

“抄录记事书吏两名可曾来全?”

“两名书吏皆在。”两个书吏同时应了一声。

刚刚司马义所问的这些都是程序上的事情,但凡少一名相关人员在场,就是程序错误。

司马义又问道:“可有御史在场?”

坐在一边的书令史答道:“并无御史在场。”

“哦!”司马义看了看左右,对刘永铭说道:“六爷,这案子审不成了呀!照规矩,皇上亲定的御案,得有御史在场才是。夏冰户籍在长安城,当有长安道御史在场的!”

刘永铭笑问道:“父皇有圣旨下给你了?”

“没有,是内阁中书的公函。”

“主犯是夏冰?”

“非也,乃是其父夏彷。”

“他是从犯?”

“亦非是从犯,乃是主犯家属,是属犯。”

“如此说来,夏冰本身无罪,只是牵连其中,是属案属犯而已?属案不是御案吧?”

御案的意思是皇帝亲自过问的大案要案。

属犯的意思是,除去主犯与从犯之外,可能还会抓捕到一些别的人,这就是属犯。

比如,哥哥犯了罪,正在家中吃饭。衙役从他家里将人吃饭的人都抓了回去,送进衙门。

哥哥自然是主犯,是要重审的。

而因与他正在吃饭而一起被抓来的人,其实与案件本身无关。

但又不是简单地放了,也不是不审,而是立为属案,通通过一遍审。

审这些人的目的一是确定他们与本案无关,二是为了了解主犯的社会关系。

看看这些人里会不会牵扯进别的案子,或是将二案并为一案,或是发现陈年旧案一并给审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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